建筑節能工程中禁止生產和銷售選用泡花堿類水玻璃作為膠凝材料的玻化微珠無機保溫板的通知
各會員單位:
目前,我市部分玻化微珠無機保溫板薄抹灰外墻外保溫工程在施工完畢后出現不同程度的泛堿現象。外墻出現泛堿現象,會導致玻化微珠無機保溫板、粘接層及抗裂層材料強度損壞,將會影響整個保溫系統長期正確安全使用。在工程中返堿現象較為嚴重的部位主要有:直接裸露外墻與墻頂板、墻體勒腳部位、落水管周邊、窗側等雨水容易滲透到基層內的部位。造成外墻返堿現象主要原因:由于我市部分企業未正確理解掌握《玻化微珠無機保溫板建筑保溫系統應用技術規程》(DBJ50/T-209-2014)與《建筑用膨脹珍珠巖保溫板》(JC/T2298-2014)技術指標要求,選用泡花堿類水玻璃作為生產玻化微珠無機保溫板的膠凝材料,導致玻化微珠無機保溫板遇水、遇潮產生返堿現象,該做法也不符合《建筑用膨脹珍珠巖保溫板》(JC/T2298-2014)中“3.2條,以膨脹珍珠巖為主要材料,與非泡花堿類無機膠凝材料,外加劑等混合后,經壓制、養護生產工藝制成的玻化微珠無機保溫板”的規定;同時,玻化微珠無機保溫板薄抹灰外墻外保溫系統施工現場采用露天施工方式,受施工環境及天氣影響大,未采取有效技術措施以防止玻化微珠無機保溫板受濕、受潮等原因。
為確保建筑外墻保溫工程質量,維護建筑節能保溫行業的健康發展,協會組織專家、企業和使用單位開展調研后作出相關要求,現通知如下:
一、我市從事生產、銷售玻化微珠無機保溫板的企業禁止選用泡花堿類水玻璃作為生產玻化微珠無機保溫板的膠凝材料,應按照相關標準要求改進生產技術,調整生產設備及工藝,選用非泡花堿類無機膠凝材料生產玻化微珠無機保溫板,確保產品質量滿足相關要求。
二、我市從事生產、銷售玻化微珠無機保溫板的企業應積極配合協會開展我市玻化微珠無機保溫板在建設工程中應用信息統計工作,確保工程名稱、工程所在地、建設單位、產品類型及規格、供貨時間、使用面積等有關信息準確真實。
三、我市從事玻化微珠無機保溫板薄抹灰外墻外保溫施工企業,應加強對其施工現場材料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產品遇水受濕、受潮。同時應按照相關標準和文件要求,在工程中對已使用玻化微珠無機保溫板部位,采取技術措施防止雨水滲透基層破壞其保溫系統,確保建筑外墻保溫工程質量。
四、協會將配合《玻化微珠無機保溫板建筑保溫系統應用技術規程》(DBJ50/T-209-2014)主編單位組織行業專家、企業代表對我市從事生產玻化微珠無機保溫板的企業進行走訪調研,了解掌握我市玻化微珠無機保溫板的生產情況及產品質量,收集有關信息數據作為標準修編參考依據。
來源:重慶市建筑節能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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